携带宠物
尊敬的旅客:
宠物可能对航空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高空压力、密闭空间等环境因素产生不适,从而产生情绪及生理变化,因此,我们请您慎重选择航空托运方式进行运输。
对于旅客托运的宠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如无证据证明海航有过错,则运输中造成的宠物伤亡,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律免责。
如您决定使用航空托运,为了为您的小宠物做好出行准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祝愿您和您的宠物有一个愉快的旅程!
适用范围及航班
托运宠物(作为托运行李的一部分)的旅客。宠物运输服务将允许您办理登机手续后在起飞机场和抵达机场的候机楼与您的宠物团聚。您的宠物将会在位于客舱下方的有氧货舱中充分享受旅行。这项服务仅适用于部分机场。对于不允许随行携带宠物的地区,请联系其它宠物运输公司。
适用航线: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国内、国际自营航班(国际包机航线有运输要求时,海航需先确认保障条件及入境政策后给予运输)。
条件限制机场:国内的济宁机场出港航班以及国际航线中伊尔库茨克、赤塔、冲绳、马累、巴厘岛、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航线不运输小动物。
预约托运及办理要求
㈠由于需要对宠物运输服务进行事先安排也为了您有更加充分的时间做好宠物出行准备,请您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向海南航空预约托运宠物。在办理宠物托运预约手续时,您需要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宠物运输协议书》。
㈡国内始发旅客可通过以下渠道预约托运宠物:
1.海航直属售票处;
2.海航授权的售票代理人。
㈢境外始发旅客可通过以下渠道预约托运宠物:
海航各境外办事处。
㈣请您在乘机当日航班起飞前2小时前往机场海航值机柜台办理宠物托运手续。
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申请,您都需要携带宠物及宠物托运箱、《宠物运输协议书》以及所需证明文件前往海航值机柜台办理宠物托运手续。
宠物运输条件
㈠宠物是指在重量限制范围内,可随主人同机托运的家庭驯养的狗、猫。
㈡宠物不能作为客舱行李运输,必须办理托运。
㈢每个航班最多可托运3只宠物;每名旅客最多可托运2只宠物,2只宠物需要分开独立包装(湖北、湖南、四川、山西、江西出港的国际航班,每人每次限带1只宠物(1只犬或猫)出境)。旅客如需托运,须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向海航提出预约申请。
㈣每个独立包装的宠物和宠物箱的合计重量(含宠物箱内的食物和水)不得超过32kg(含)。
㈤不提供宠物中转联程一站式运输服务。乘坐中转联程航班的旅客如需托运宠物,仅可办理单一直达航段托运,到达中转站后自提宠物并办理中转托运手续。国内中转,中转衔接时间不短于120分钟,国际中转(含国际国内中转),中转衔接时间不短于240分钟。同机直达航班可将宠物办理至目的地。
㈥不适合航空旅行的宠物
以下情况的宠物不适合进行航空旅行,请您慎重予以确认。
1.出生不足6个月的宠物。
2.怀孕宠物或是在飞机起飞前48小时之内刚刚分娩过的宠物。
3.患有耳鼻喉科、心血管系统、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以及48小时内进行过手术的宠物。
4.性格焦躁、娇气、弱小,对高温高空环境敏感或不能长时间呆在宠物箱里的宠物。
5.服用镇静剂或安眠药的宠物。
6.浑身散发恶臭或让人难以忍受的刺鼻气味的宠物。
7.以下宠物种类均不适合航空旅行
1)扁平鼻的狗或猫:所有梗犬、所有拳师犬、所有斗牛犬、所有獚犬、所有獒犬、所有巴哥犬、所有马士提夫犬、美洲斯塔福德犬、美洲嚣犬、波斯顿小猎犬、布鲁塞尔格里芬犬、西班牙猎犬、英国玩赏曲卡犬、英国玩具猎鹬犬、查理士王小猎犬、斗牛马士提夫犬、比利时粗毛犬、阿芬平嘉犬、拉萨犬、京巴犬、松狮犬、日本狆犬、日本犬、沙皮犬、西施犬、;缅甸猫、喜马拉雅猫、波斯猫、异国短毛猫。
2)斗犬:比特犬、土佐犬、巴西菲勒犬及其杂交品种、阿根廷杜高犬。
3)对高温高空环境不适的犬种:萨摩耶犬。
㈦以下情况海航不能提供宠物托运服务
1.因航班机型原因,不适于运输活体动物(如货舱无适运舱位)。
2.托运人未完成宠物飞行运输准备,包括运输证明文件不齐全、宠物箱不符合准许托运的条件。
3.旅客不认可海航宠物运输条件或对宠物箱的要求,或拒绝填写宠物运输协议书。
4.因境内、外机场地面代理保障条件原因,国内的济宁机场出港航班以及国际航线中伊尔库茨克、赤塔、冲绳、马累、巴厘岛、新西兰、澳大利亚航线不运输宠物(如您选乘海航国际航班,请在提出宠物运输申请时向海航进行确认)。
5.不符合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特殊规定(例如:疫情时期)。
6.如果在宠物运输途中的任何航点(出发地/经停地点/目的地),预报温度将在摄氏零下12度以下或摄氏30度以上的范围内(具体温度信息以旅客提出申请当日中国气象网公布的旅客乘机当日温度预报信息为准,如预报旅客乘机当日最高温度或最低温度在此范围内,不允许办理宠物托运。查询网址:http://www.cma.gov.cn/,境外始发航班以当地气象机构网站查询温度信息为准),不允许将宠物作为行李托运。
宠物运输文件要求
为了您的宠物顺利出行,请准备好以下运输相关文件。
㈠国内航班
1.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中“运载工具消毒情况”一栏必须填写且单据上需盖有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旅客有中转联程航段的,应确保达到最终目的地时间不晚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注明的时间。
2.宠物疫苗注射证明。
㈡国际航班
1.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2.相关政府(目的地/中转地)核发的有效输出/输入文件。
3.有关当局核发的有效健康声明书及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书。
4.妥善的备齐所有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要求的入境许可、健康声明书及疫苗注射证明。
5.任何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政府要求的额外特殊文件。有关证件要求可参考《TRAVEL INFORMATION MANUAL》,或咨询相关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或通过相关国家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宠物箱要求
宠物托运箱对于宠物出行安全至关重要,在此,我们特别提示您请认真参阅以下细则以便为您的宠物准备合格的宠物托运箱。
㈠满足以下条件的宠物箱准许托运
1.应为专用航空宠物托运箱,必须由坚固材料制成且顶部固定,至少三面通风,宠物箱的门必须有锁闭装置,且为坚固的金属材质,箱门关闭后,应可有效的防止宠物自行打开箱门逃逸。
2.宠物箱的通风口应为金属材质并牢固安装在宠物箱上,如通风口非金属材质则须为圆型或其它形状透气孔。
3.宠物箱的所有配件(包括螺母、门闩、铆钉以及锁具等)必须牢固且性能良好。
4.宠物箱具备一定的突起边缘或者把手,以便分拣及装卸过程能够进行正常的搬运。
5.宠物箱的底部平稳,能够固定在平整的面上而不滑动。如选用带轮子的宠物箱,需要预先将轮子固定或将轮子拆除,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宠物箱不滑动。
6.宠物箱的尺寸必须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活体动物条例(详见以下),保证宠物箱空间应足够大,宠物可在箱中自由站立或坐下、转身和以正常姿势躺卧。
⑴尺寸说明:
A:由鼻尖至尾巴根部长度;
B:由肘至地面高度;
C:宠物的最大宽度;
D:由地面至耳尖或头顶。宠物自然站立时耳朵不可触及箱顶。
⑵宠物箱尺寸:
长度 =A + 0.5B
宽度 =C x 2
高度= D
7.宠物箱内部需要铺上吸水性衬垫(例如毛巾、毯子、宠物尿布或者白色的纸),防止宠物排泄物外溢污染其它行李。吸水性衬垫不要使用含有毒性物质的物品(例如报纸等)。
㈡以下宠物箱样式不允许办理宠物托运
1.组合式或折叠式宠物箱。
组合式宠物箱
折叠式便携宠物箱
2.宠物箱完全由铁丝焊接的网或柳条制成。
示例图
3.宠物箱上方有门或者通风口
示例图
4.宠物箱的门由塑料或玻璃纤维制成。
示例图
5.宠物箱由软质材料制成或其通气格栅为软质塑料(判断方法:用手按压时,箱体或格栅被按压部位发生明显内凹或变形)。
㈢以下宠物箱在旅客自愿完全承担运输风险的情况下,可给予办理托运
1.宠物箱通风口为塑料条状格栅,此类宠物箱因材质及结构问题,极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如宠物咬破格栅并逃逸造成意外或破坏及污染他人行李),使用此类宠物箱的旅客请慎重考虑。
示例图
2.坚持选择此类宠物箱运输的旅客需在填写《海航宠物运输协议书》时予以特殊声明并手写签字,承诺自愿承担风险,同时如因此造成宠物逃逸并导致其他旅客行李污染、破损的情况,海南航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使用上述宠物箱办理托运时,需同时符合以上准许托运的宠物箱要求中除第2点以外的其余条款。
㈣宠物箱打包要求
为了进一步防止宠物逃逸,建议您参照以下细则对宠物托运箱进行打包处理。
1.为了宠物的安全运输,建议旅客选择使用海航提供的宠物箱防护网,应使用防护网将宠物箱包装并捆扎牢固后再进行打包。
2.使用打包带打包时,打包带需在防护网外层进行打包。中号箱(宠物箱体积规格大于等于81×55×58cm,小于91×60×66cm的为中号宠物箱)顶部及底面每面至少横、竖各捆扎2匝,呈“井”字形,大号箱(宠物箱体积规格大于等于91×60×66cm)顶部及底面每面至少横、竖各捆扎3匝,打包带分布均匀,为避免打包时翻转宠物箱惊扰小动物,宠物箱侧面不进行横向打包,侧面的打包带均须呈竖状平行状态。要求打包时将打包带穿过箱门网格及防护网格,从一个格中伸进去,从下一个网格伸出来,间隔均匀,起到将箱门和箱体、防护网兜固定在一起的作用。正确打包实例如下图:
收费标准及其他政策
收费标准
㈠托运宠物收费标准
1.宠物重量、其托运宠物箱及携带的食物的总重量,均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应按照逾重行李进行收费。
2.计重制航线逾重行李收费:收取费用=每Kg收费标准×收费总重量。注:每Kg收费标准为单程直达经济舱普通票价×1.5%,收费总重量为宠物及宠物箱、食物总重量。
3.计件制航线逾重行李收费:收费金额=收费倍数(依据宠物及笼子的重量和体积确定)×一个收费标准(注:此处所提到的“一个收费标准”为计件制航线经济舱旅客行李超额一件,但重量、体积未超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航线行李超限时的标准费率设定,详情可查阅海南航空官网行李信息或咨询95339服务热线)。
①中美、中加航线收费倍数如下:
运输方式 |
尺寸 |
重量(宠物+宠物箱)用X表示 |
|
X<32Kg |
X≥32Kg |
||
托运 |
小号53×38×40cm |
1倍 |
不允许作为行李托运 |
中小号68×50×48cm |
2倍 |
||
中号81×55×58cm |
2倍 |
||
大号91×60×66cm |
3倍 |
||
特大号101×68×76cm |
3倍 |
||
超大号121×81×88cm |
3倍 |
②其它计件制航线(欧洲航线、莫斯科、圣彼得堡航线、釜山、泰国、新加坡、阿拉木图等计件制收费航线)收费倍数如下:
运输方式 |
尺寸 |
重量(宠物+宠物箱)用X表示 |
||
X≦23KG |
23<X<32Kg |
X≥32Kg |
||
托运 |
小号53×38×40cm |
1倍 |
1倍 |
不允许作为行李托运 |
中小号68×50×48cm |
1倍 |
2倍 |
||
中号81×55×58cm |
1倍 |
2倍 |
||
大号91×60×66cm |
2倍 |
3倍 |
||
特大号101×68×76cm |
2倍 |
3倍 |
||
超大号121×81×88cm |
2倍 |
3倍 |
声明价值
1.宠物托运声明价值办理规定
⑴办理前提:仅限海航国内航班;旅客如选择为托运的宠物办理声明价值,须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如购买宠物的发票等)表明宠物的实际价值超过100元/kg。
⑵办理限额:每位旅客每次托运的宠物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8000元人民币。
⑶声明价值仅针对托运的宠物本身,不包括宠物箱。
⑷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海航有权拒绝收运。
2. 声明价值附加费
⑴计算方法:旅客办理宠物声明价值,应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按照旅客声明的每kg价值超过人民币100 元限额部分价值的5‰收取。计算公式:声明价值附加费=(每kg旅客声明价值-100 元/kg)×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重量×5‰ 例:旅客托运行李10kg,办理声明价值。声明价值为每kg750元,其声明价值附加费应为:(750-100)×10×5‰=32.5(元)。
⑵行李声明价值附加费收取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